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6月21日第
680/E513/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4年6月14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6月24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環境保護局會參考現時不同廚餘收集計劃的狀況,在有機資源回收中心投入運作前,訂定合適的收集方式和頻率。
特區政府暫未計劃對商業垃圾(包括廚餘)進行收費。
對問題2. 在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設計階段,環保局已要求承批公司須就生物氣(沼氣)的使用和儲存訂定安全準則,在設施營運時必須獲得ISO45001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認證,以全面確保設施及工作環境的安全。
對問題3. 項目仍在設計階段,待完成設計後將評估可減少的碳排放量,其後才可按實際情況計算碳排放收益。當項目投入運作後,環保局會適時公佈營運情況。
代局長
葉擴林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