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良汪早前就全面檢視石排灣公屋群樓宇質量及社區設施實用性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特區政府釐清責任誰屬,嚴格把關監控質量,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房屋局局長任利凌回覆稱,對於調查業興大廈第八座供電系統故障的原因,應由利害關係人考慮聘用專業機構進行。
倘居雅大廈管理機關及業主經議決出外牆飾面的維護修葺方案,特區政府會在後續工作上予以配合。
並引述公共建設局補充,就二O二二年書面質詢回覆中提及居雅大廈的外牆維修工作,原承建商已經按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於二O二二年外牆紅外線檢測的結果無償完成維修。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指出,為減慢建築物經年累月後出現老化或安全隱患,任何樓宇於落成使用超過十年後,業主都應主動定期對樓宇的共同部分,包括外牆及結構、消防及電力設施等進行檢測,以便能適時進行維修保養。
此外,石排灣的三個經濟房屋項目自二O一三年獲發使用准照至今已超過十年,管理機關及業主應履行法定的檢測及維修責任,並可透過申請《樓宇維修基金》轄下各資助計劃,開展共同部分之檢測及維修工作。
公共建設局表示,公共房屋是參照《公共房屋設計及建造規定》及現行相關建築的法例法規進行建設,通過驗收合格方移交用家部門安排上樓。經檢視過往工作並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新建公共房屋外牆已改用油漆並採用國際驗收標準,走廊牆身已改用小磚塊及油漆的混合方案,大磁磚則增加掛釣固定件並進行拉拔測試。同時已檢視及優化監理的驗收標準,以確保與周邊鄰近地區的檢測要求一致。倘在保固期內出現屬工程質量的問題,承建商會按合同以無償方式修繕。
市政署表示,該署依職權對已接收之橋樑、天橋等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或優化。“石排灣社區公共設施及過路設施優化計劃─第二期”工程已完成,包括為有關行人天橋進行翻新,增加休閒步道,以供居民散步休憩。有關工程計劃現已進入第三期,該署將於石排灣和諧廣場兩側重新規劃行人道、建造休憩區、增設兒童遊樂區及康體設施區,並新增遮風雨走廊,優化現有行人天橋、增加綠化元素,藉以完善社區設施。該署持續透過社區座談會、市民服務熱線及網上意見系統等渠道收集市民意見,以完善社區設施的建設及優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