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屆特區政府上任之初,就將公共行政改革放在首位,透過公共部門職能架構優化及重組,以提升公共行政的效率。在第一階段的部門重組之中,就將政府發言人辦公室撤銷,其職能併入新聞局,以整合政府信息的發佈平台,提高特區政府的施政透明度和加強解釋力。但在重組後並未讓社會見到有何改善的跡象,反而更進一步削弱相關職能,政府與傳媒、市民之間的溝通仍缺乏有效性和客觀性。
政府發言人制度主要職責和任務就是向媒體、社會發佈有關政府的最快、最準確的訊息,提高施政透明度,讓廣大市民及時了解行政當局的政策及正在開展的工作。並就制度設定三個層面,包括行政長官、各司長以及政府各個局和自治機構,分別就其負責的範疇向社會發佈信息和解答傳媒詢問。但在重組後相關職能並未進一步健全信息及新聞發佈機制,現時特區政府很盛行一紙新聞稿通告了事,社會是難以深入全面了解政策,更不知道政府的政策是怎樣的,特區政府正在做些什麼,在信息缺乏的情況下對政策產生誤解,以對政策缺乏信心。特區政府應開誠佈公,從詳計議,與社會達至共識,而不是收收埋埋,讓社會產生疑慮。
面對新發展趨勢,居民有所期望,更有所求,尤其本澳正處於經濟深度轉型期,社會經濟處於發展不均衡、消費力疲弱等困局當中,民生經濟上會有不少的問題產生,且近年來政策調整力度加大,社會期望特區政府能夠制訂定期發佈會機制,以積極主動去回應社會,更好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政府發言人職能是除了解政府資訊外,能夠有更多渠道了解政府的施政工作。而現時特區政府除在各個平台公佈政府資訊外,並未建立更多渠道讓社會與政府進行溝通,政府發言人的職能合併後的職能成效反而減弱,市民對現時行政法規或法律,以及政府的工作等方面都缺乏相應的了解。請問當局未來有何計劃進一步搭建社會與政府的溝通橋樑,以提升政府發言人的職能成效,提高施政透明度,推動政務公開,健全新聞發佈機制?
2、特區政府過去回覆議員質詢指出,市民意見是政府施政的重要基礎,將會持續優化各項資訊發佈及意見聽取機制,務求讓政府施政更貼近民意。請問當局現時是否已有相關的優化措施公佈?
3、現時內地不少城市都已制定和實施定期新聞發佈會制度,並就重大政務及事件類型,主動召開定期或不定期發佈會。隨著施政工作力度加大,過去有不少政策措施公佈,以及民生工程上馬,但往往都在政策公佈或項目實施後,才向社會公佈,對施政工作的公佈較為被動,難以回應社會訴求。請問當局會否參考內地設立定期新聞發佈會制度,以主動對社會的問題進行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