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在去年(2023)底公佈了《澳門長期減碳策略》,總體目標是 2030年前達到碳達峰,並推動電力、陸上交通運輸兩個主要碳排放領域優先於2050年前實現深度減碳,達至近零排放。有關文件的出台對本澳環保工作有指導性意義,亦是配合國家“雙碳目標”的重要舉措。但正如策略中提到的是“引領各相關範疇在政策制定時兼顧減排效益”,因此縱觀整個策略內容它僅是作為減碳工作的頂層設計,具體工作的落實仍有待相關部門在施政中持續細化,才能更好讓全社會共同配合。
當中上述提到陸上交通運輸是實現深度減碳優先領域,這的確配合了近年電動車增長的趨勢。但截至今年第三季度電動車數量只有7,271輛,即使對比去年同期上升約84%,總數仍僅佔總機動車輛數約3%。總結以往推動電動車普及問題,多圍繞著充電設施作討論,最近也有不少社會意見及議員提出相關建議或質詢,在此則不重覆敘述。但除了充電問題以外,要落實2035年新登記零排放車輛比例達100%,還涉及到從汽車業、出入口商、修車業、回收業等整個本地電動車產業鏈的共同配合,這些都需要有更完整的政策措施及流程時間,才能有效達成相關目標。
此外,策略中亦提到將以《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作為具體手段,從推動交通工具的電動化替換、完善充電設施及基礎建設等提出多項措施, 以全面、長遠地推動電動車的普及使用。不過,要推動駕駛者從燃油車輛到電動車輛的替換,是一個長遠的適應過程,特別是車輛有較長的使用期限,同時亦屬於價格相對昂貴的物品。因此,能否在現行的資助或稅務優惠政策上著手進一步提升誘因,加快落實提升電動車普及的進程,也值得當局思考。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 要落實進口機動車全面零排放,這不僅涉及車輛購買車的需求意願,還需考慮到相關行業的供給問題,例如前述提到的汽車業、出入口商、修車業、回收業等行業,它們亦需時逐步適應轉型,請問當局是否已有規劃相應的政策配套,讓它們共同配合達成目標?
- 現時距離政府提出2035年實現新登記輕型汽車及摩托車的零排放車輛比例達到100%,還有超過10年時間。但本澳機動車輛數目大,且仍持續呈低單位數增長,因此政策需要有適應時間,才能讓社會習慣及避免產生混亂,否則有可能出現大量燃油車輛趕及在限期前登記。《澳門長期減碳策略》已提到將研究制定各類燃油車輛的停止新登記年份,請問相關研究進展為何?是否可以從不同類型的車輛數量、碳排放比例、又或先易後難等做法分階段執行?
- 為兼顧電動車的普及同時要控制整體車輛數量增長,當局在電動車的資助與優惠方式上,是否可以實施長期性的汰換措施,例如將現時限時性質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改為恆常性;增加其他電動輕型、重型等汽車、客車的資助與優惠計劃,以一換一的方式加快淘汰各種老舊燃油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