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私人娛樂公司在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舉辦大型演唱會,因位置貼近民居且為戶外場地,單是演出前的場地搭建、試音及綵排所產生的噪音,已對周邊社區造成嚴重滋擾,外加交通管控安排等原因,對該區居民生活及出行造成影響。
議員李良汪指出,多名受影響的居民表示,場地鄰近氹仔區的中心地帶,周邊有多棟樓宇和學校,綵排期間的噪音不僅影響居民生活,亦影響學生上課;在晚上演出結束後,有觀眾仍在場地附近逗留喧嘩,持續影響周邊住戶休息。此外,因演唱會實施的臨時交通措施,如封路、停用巴士及輕軌站等一系列影響出行的消息只提前一天通知,居民有感當局“臨急抱佛腳”。他認為,事件反映出公共部門對場地租借欠缺有效評估,部門間更缺乏有效的協調溝通,最終加劇對社區及居民的影響。
李良汪稱,雖然是次演唱會項目能帶動人流走進社區消費,令周邊商戶生意額有所提升,但同樣對當區居民造成滋擾及影響,值得當局深刻反省。尤其有關場地在疫情前每年均有舉辦演出活動,故當局對場地周邊環境、交通安排、人流控制、音量監測等情況應有所掌握,本可以作出更合理和妥善的安排,減低對民生的影響。
他指出,特區政府有意打造澳門“演藝之都”的文化城市形象,正向中央相關部門爭取支持發展演藝盛事,可以預視本澳未來將會引入更多演藝活動,值得社會期待及支持。然而,為平衡經濟多元發展與居民生活,有必要儘快對各場館使用安排作更詳細規劃,例如整理現有公、私營場館清單,包括場館設備、容納人數、地理位置、周邊交通、租借費用及表演前後的管控措施等情況,以便日後向申請單位推薦合適的場館。
他質詢當局有何評估及審批準則,允許此類勁歌熱舞的表演在鄰近社區的場地演出,導致對居民造成接二連三的影響。為何沒有推薦當局轄下的其他室內場館予申請單位使用。
對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表示,將會成立跨部門小組檢討優化措施,亦會收集社會意見分析研究、檢討優化、決定相關方向和政策。他要求當局交待有關小組涉及什麼公共部門,有否制定時間表,何時開展意見收集工作及向社會公佈檢討結果。以及跨部門小組會否作為日後推動政策落實、監督用場單位遵循指引的實體。
另外,特區政府有意將本澳打造為“演藝之都”,正向中央相關部門爭取支持發展演藝盛事,預料未來會引入更多演藝活動。他質詢政府除計劃興建場地外,會否對現有的場館使用進行規劃,綜合評估全澳公、私營場館的場館設備、容納人數、地理位置、周邊交通、租借費用及表演前後的管控措施等情況,製作場館資料清單,以便日後向申請單位推薦合適的場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