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未分类 【民生關注】陳茵茵四建議加強電動輪椅使用保障

【民生關注】陳茵茵四建議加強電動輪椅使用保障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交通事務局計劃修改《道路交通法》,規範電動輪椅,並限制時速六公里。

  民众建澳聯盟社會事務委員副主任陳茵茵表示,電動輪椅能有效幫助行動不便人士出行,而近年市面亦容易購買且漸趨普及,認為有需要加強電動輪椅使用保障,建議完善道路無障礙設施,監管品質及教育正確使用電動輪椅,立法規管設立罰則,並建議可考慮增設非強制購第三者保險,加強使用者及第三者保障。

民众建澳聯盟社會事務委員副主任陳茵茵

  交通事務局透露未來在修改《道路交通法》時,會考慮針對電動輪椅作出限速的規範,以及電動輪椅主要供行動不便人士使用,屬於行人醫療輔助設施之一,理應在行人道上行駛。陳茵茵表示,電動輪椅能有效幫助行動不便人士出行,而近年市面亦容易購買且漸趨普及,但實際上電動輪椅較手動輪椅沉重,且若有意外發生衝力亦相對大,對用者及第三者造成傷害亦會較大,加上本澳道路路窄車多人多的實際情況,在未來電動輪椅的使用規範上,她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完善道路無障礙設施。不論手動或電動輪椅,在道路上行駛都會面對人多狹窄的環境、高低不平的地段以及斜坡、斑馬線設置及附近設施高度等構成不同程度的障礙,故完善本澳道路無障礙設施,構建無障礙環境是未來道路規劃上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二、監管品質及教育正確使用電動輪椅。電動輪椅較傳統輪椅方便,但對使用者的操控實際亦有一定要求。電動輪椅的使用者建議是要有良好手眼協調、空間感、專注力及判斷力等能力,但現實往往使用者都會輕視操控。因此本澳電動輪椅的入口規格、銷售等方面應作適當監管。同時應在醫院相關的復康專科、私營提供相應服務的機構、中心及社團,宣傳不同情況下使用電動輪椅的注意事項及訓練,教育使用者正確使用電動輪椅。

  三、立法規管設立罰則。現時初擬計劃參照鄰近城市限制時速六公里,但因應道路實際路面情況,用者及一般市民要如何界定超速?以及如何依據超速執法?倘未有超速但又造成他人受傷又應如何處理?建議當局可考慮參照香港相關法例,規定任何人士若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駕駛,或其駕駛的速度或方式會對公眾產生危險,便屬違法;違例者可處強制參與正規培訓、罰款或監禁。因在不同情況下,可造成危險的電動或非電動輪椅速度不盡相同。而香港條例並沒有作出劃一的速度限制,就是為方便執法人員可因應實際情況執法。

此外陳茵茵還建議可考慮增設非強制購第三者保險,倘用者經濟能力可負擔,定期為自此購買第三者保險,加強使用者及第三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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