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局公佈《澳門長期減碳策略》,並表示將制定《電動車推廣計劃》,爭取2035年實現新登記零排放輕型汽車及電單車(電動車或其他技術)的比例達到 100%。婦聯副理事長梁美玲認同當局進一步為本澳電動車普及制定明確的工作藍圖,有助本澳配合國家達至“雙碳”目標,期望能透過更有效的行政及立法手段,提升居民未來使用電動車或其他新能源機動車輛的誘因,努力實現“綠色生活、低碳出行”的可持續發展願景。
梁美玲提到,近年政府積極推動新能源車的普及,包括推出“汰舊換新”資助計劃、豁免機動車輛稅等政策。根據最新數字,截至今年第三季度電動車數量為7,271輛,對比去年同期上升約84%,但僅佔總機動車輛數約3%,可見未來增長空間依然巨大。現時,不少國家及地區均已制定清晰的禁售或停止新登記燃油車時間表,例如海南省是首個定下明確“禁燃”目標的內地省份;香港亦將於2035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記燃油及混合動力私家車。因此,澳門以2035年為目標實現新登記零排放輕型汽車及電單車的比例達到100%,能對標並參考相關地區的政策措施。
現時距離2035年僅約十年左右,如何加快提高居民對電動車的認識與使用誘因,至為重要。梁美玲指出,從外地經驗來看,政府在推動電動車普及上具主導角色,且關鍵在於利用政策措施降低車主的時間及經濟成本。她期望能透過有力的行政及立法手段,落實政府提出“自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充電設施為輔”的方針,包括研究提供政策性經濟補貼,透過修改法律法規以推動私人充電設施的設置更便利化等,將私人充電椿“入屋難”此一重大制約剔除,方能提升居民使用電動車的誘因。
她認為,具體操作上應為《電動車推廣計劃》制定電動車,以及充電設施數量增長的短中期指標,當中在私人充電設施上應推動立法或修法,處理有關“份額制”停車場因業權要求在安裝上的不便及掣肘,切實解決私人充電椿“入屋難”的情況。在公共充電設施方面,在兼顧“用者自付”原則下,建議可推出充電減免停車費等鼓勵性措施,減低因停車與充電雙重收費對車主的負擔,以提升公共停車場充電位使用率。另外,亦建議可從公共運輸、商業用途及私人出行三方面共同著手,以分階段型式在現行“汰舊換新”資助計劃及稅務減免的基礎下,深化不同補貼津助措施,加快推進本澳車輛電動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