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公共停車場共安裝超過2,000個輕型汽車充電樁,現時已啟用1,200個;而截至2023年1月,澳電共接獲212宗與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相關的供電申請,184宗已獲批,其中181宗分佈於22座私人樓宇停車場。議員李良汪指出,公共充電服務仍佔主導,與特區政府主張“自用充電設施為主,公共充電設施為輔”的政策目標仍有較大差距,並就解决私廈安裝充電樁難題以及推優惠措施降公共充電收費等問題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在回覆中引述法務局表示,現時在私人樓宇停車場停車位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因安裝工程範圍或涉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故須遵 守《民法典》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的相關規定,依車位所有權的不同登記狀況,履行所需程序。
現行制度旨在兼顧所有權人的權利及其他分層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共同部分的利益,故在進行相關工程前須遵守一定的程序規定。對於修改有關規定以便利在私人樓宇停車場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建議,特區政府將在考量整體制度協調性的基礎上作審慎評估。
“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屬《澳門長期減碳策略》的其中一項專項計劃,於2023年內公佈。
另外,他指出,私人樓宇內的事務須由業權人自行商討,特區政府暫未計劃推出關於充電基礎設施的資助計劃。
基於合理運用公共資源,唯有落實“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原則,才能讓電動車市場可持續發展,並引導社會節約用電及減碳。現行公共充電收費制度已設有不同功率級別和時段收費,市民可按需要選擇慢充或非繁忙時段的較低價格 充電,故現階段沒有計劃推出充電收費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