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行政長官選舉法》修訂案,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明確訂定行政長官選舉被提名人及選委會委員的資格要求,完善參選資格審查,並以法律具體明確判斷標準。民眾青年會副理事長、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唐可嵐表示,行政長官選舉法,進一步具體愛國者標準,形成更精確、更具效率的政治資格審查,以法律化、制度化,保障澳門憲制秩序,符合居民利益、順應民心所向。
唐可嵐認為,現時百年變局大勢已成,澳門與國家一脈相連,亦與國際社會密切往來,更需保持風險意識。行政長官選舉是澳門政治核心基礎。作為行政長官負責帶領澳門全面貫徹“一國兩制”的關鍵角色,必須是尊重自身民族,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澳門長治久安、繁榮發展的愛國者。愛國者治理是“一國兩制”根本原則,也是確保“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先決條件。
她又指,完善選舉制度,防止和堵塞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具有必要性、緊迫性和重要意義。澳門因應對實際狀況,而務實作出進一步的法制優化,顯示澳門有能力實現政治體制與時並進,有利促進行政立法之間的協調,真正落實行政主導,致力營造實施良政善治的土壤,是廣大市民的幸福基礎。
唐可嵐表示,明年澳門回歸二十五週年,也是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社會將攜手,選舉以守護市民利益為核心的最高治澳者,為澳門下一個五年及積極持續發展,進一步奠定基礎。她認為,社會各界對“愛國者治澳”廣泛團結共識,才能高度維護市民權益。未來必須致力凝聚青年,於培養家國情懷、社會發展、民族復興的願景下,展現志存高遠的使命力量,形成重要的未來發展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