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 日是“國際消除對女性使用暴力日”,主題為“加大投資,防止暴力侵害婦女和女童行為”。婦聯社會服務部助理行政主管周錦建表示,自2016年《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以來,透過公共部門及社服機構間的合作機制,積極開展預防、打擊、庇護、支援、輔導、宣傳等多元化家暴防治工作,為受虐者及其家庭提供適切援助,有效推動“家庭零暴力”的社會風氣建設。
周錦建表示,婦聯屬下的勵苑及各區家庭服務中心長期開展家暴防治、婦女庇護及家事調解等工作,並自2015年起與社工局攜手社會各界舉辦“全城零暴力” 預防家暴系列活動。他指,在總結前線經驗中發現,不少受虐者由於是全職家庭照顧者,礙於經濟和住屋壓力,難以下定決心舉報;有部分受長期家暴的婦女即使舉報後,仍會選擇撤案或回去原先家庭生活,如能提供她們更穩定及全面的幫扶措施,將有助更好回歸正常、穩定、和諧的家庭生活。
他指,明年施政方針提到“將會針對家暴危機不同類型、成因和行為模式,開展針對性的預防、宣傳和專業培訓工作,提升處理個案介入及輔導成效”。他認為《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多年,各部門及社服機構也累積了一定的個案處理經驗,期望政府繼續加大資源投放,與社服機構合作深入進行個案分析,針對不同個案的實際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建立對受虐家庭的居住、經濟、就業、子女托管、婚姻及撫養法律問題等,全面且長期性的支援機制,讓受虐者及其家庭有序適應生活上的改變;同時繼續加強對包括施虐者、受虐者、未成年人及相關家庭成員,提供適切心理輔導和家庭教育服務,幫助重建及修補親子關係,早日擺脫家庭暴力陰霾。
周錦建續指,一些家庭暴力是由微小的家庭糾紛長期累積,又或因婚姻關係破裂無法在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共識所致,一旦矛盾爆發可能造成暴力行為的出現;同時矛盾過程中對子女成長影響也很大。因此,他肯定政府接納婦聯長期的倡議,將《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納入明年的法律提案項目中,將家事範疇案件引入訴訟中非司法主體調解的制度,有助減低對子女的衝擊及後續衍生的家庭問題。婦女總會將積極支持有關修法工作,總結過去服務經驗向當局提交立法建議;並繼續與政府協作從方面合力,築牢防治家暴社會安全網,更好保障婦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