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三大教育基金正式合併,特區政府實現對教育資助的歸口管理,確保資源投入與教育整體發展方向相匹配,亦有利於公帑運用的監督規管,體現出特區政府科學施政及制度化建設的政策方向。同時,當局亦因應基金合併及資助制度的優化,對項目的申請及申報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整;當時有前線教師反映,每一項目的行政程序包括計劃提交、批准、匯報以及活動後的審查工作,相比起以往教師的非教學工作量大增,本人曾就有關事項提出過書面質詢,當局回覆表示將繼續與學校就計劃申請項目的審批和執行事宜進行溝通。
然而,據校方的意見反映,隨著新學年計劃申請的有序開展,申請方式雖已轉為電子化,程序簡化卻未有顯著的體驗。例如在局方人員的說明中,要求考察交流團在每一個地點均須拍照存證,並在限定時間內進行上傳到電子平台以作證明;另外,除以往申請及年末報告外,要求每月需填寫計劃執行內容,相關程序繁複且加大了教師的行政負擔。同時,有指未來因不可抗力情況導致活動取消所衍生的費用,基金將不予以報銷,亦要求校方相當多的項目須提前墊支活動費用等,均加重了本澳學校在活動舉辦時的財政負擔,長遠而言,不利於本澳教育的高質量發展,且進一步拉開了不同學校之間的資源投入和教學差距。
另外,亦有意見期望現時教育部門與學校的溝通機制能進一步優化,尤其在措施調整及事前諮詢討論方面。例如,除上述基金申請程序優化外,政府在2008/2009學年推出「倡設健康小賣部」計劃,對出售食物按其營養劃分為紅、黃、綠三級,其中紅色小食不應超出貨品種類的20%;相關計劃缺乏事前溝通的情況下,有指在近日進行調整,且各校的資訊不一,有關例子凸顯出雙方在溝通協調上的不完善。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下學年起,基金申請程序將新增每月26日前需要輸入下一個月活動的明細執行內容,這更讓活動舉辦受到一定限制,同時加大了相關教師的行政工作壓力。當局曾表示將持續與校方溝通並簡化教育基金申請等程序要求,請問當局在相關工作上進行了哪些具體的調整?當局又能否透露下一階段的程序優化計劃或方向?
2.有辦學規模不大的學校教師反映,基金申請程序調整後的行政工作,教師團隊難以負荷,且基金目前有意增加學校在教育計劃財政開支方面的責任比重,最終將可能形成放棄申請的狀況,與教育基金設置的原意和目的相悖。為此,請問當局有何機制支援資源相對不足的學校實現教育及發展規劃,推進校本課程的優化?
3.針對目前有意見認為教育當局在措施調整上以事後通知為主,當中缺乏事前的溝通和協調。請問當局現時與校方的溝通協商機制為何?針對上述意見,當局在未來又將有何優化計劃?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對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