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即將踏入颱風季節,市政署近期已提前完成多個低窪地區的清淤工作,確保渠網排澇效能正常;加上近年亦引入了如清渠機械人、CCTV視像檢測,並正構建下水道資料庫等科技手段,有助於提高渠網效率,減低水浸對居民的威脅,這些工作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澳長期存在非法排污問題,影響渠網的正常排澇能力,當局也曾指出在清淤期間經常都有發現油脂凝固物及水泥砂漿等阻礙下水道。據現行《公共地方總規章》及《違法行為清單》等規定,非法排污的行為僅科處600澳門元罰款,重複累犯的情況嚴重,相較於香港《水污染條例》等相關法律,一經發現將污水排入公共渠網會科處20萬元,更有可能判處監禁,本澳罰則明顯過低。
因此,雖然當局積極進行清淤工作,但始終有部分渠道黑點經常出現淤塞情況,同時亦對相關人員造成沉重的工作壓力;加上本澳地下渠網複雜且具有相當歷史,部分舊區渠網的防洪排澇能力也存在限制,未來如何從源頭杜絕非法排污行為,配合監督與改善渠網等多管齊下,提升防洪排澇能力,值得當局深入思考。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當局曾在2021年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將檢討現行法律法規,考慮透過專門立法規範非法排污”,但至今仍未有相關修法的消息。請問現階段的工作進展為何?
2.現時本澳渠道平均有50年歷史,人口與工商業活動的增加對老舊渠網造成相當的壓力。為此,請問當局未來對於有序更換渠網方面,有何具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