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經徵詢行政公職局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 2023 年 5 月 9 日第 465/E364/VII/GPAL/2023 號公函轉來馬耀鋒議員於 2023 年 4 月 21 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兒童權利公約》自 1998 年已適用於澳門,特區政府長期以來透過各項有利於兒童成長及保護的政策和措施,讓本澳兒童在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和環境等不同領域享有相應的權利和保障。為協助制定及推動婦女和兒童政策,特區政府於 2016 年成立了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下稱:婦兒委)。婦兒委參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框架及加入《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參與權,匯整《澳門特別行政區兒童政策現況》(下稱:《兒童政策現況》),讓公共部門在兒童與健康、教育發展、福利、社會環境、保護、公民參與共六個領域,推進各項工作;因應《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 年)》增加“兒童與安全”及“兒童與家庭”的有關內容,稍後亦將加入於《兒童政策現況》之中。
特區政府在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和環境等領域的資源投入上,已為本澳兒童提供了穩定、安全和可負擔的保障。現時,本澳兒童由出生到入學,以至青少年進入勞動市場,均受到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的保護,包括保障兒童經濟、身體和精神以及其他一切福祉的權利。其中《民法典》規範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現行法律亦多方面保障兒童的權利。
特區政府在各個施政領域設立相應的諮詢組織,吸納社會各持份者的不同意見。各諮詢組織的組織法已明確規定其職能及成員組成,特區政府會依法委任適當人士,包括社團或機構代表,又或具備有關專業知識或經驗的社會人士,確保被委任的人士有足夠能力履行職責。而在開展具體工作時,各諮詢組織可因應需要討論的事宜,適當邀請其他的個人或相關組織代表參與會議。
為促進兒童和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特區政府在制訂青年政策和教育規劃政策時,均會舉行面向公眾、青年及學生社團的公開諮詢,吸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婦兒委亦設有“關注兒童權益專責小組”,推動兒童參與權的工作,鼓勵民間機構採取有助於兒童發聲及維護權益的措施。目前,婦兒委、教育委員會和青年事務委員會均有來自學生或青年社團代表的委員。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更透過“青年建言平台活動”,從中選出中學生及青年代表列席青年事務委員會全體會議。近年,公共部門亦開展或支持民間機構舉辦不同活動,如“童樂童想”、“澳門小特首”、“與青年有約”等,讓兒童和青少年從小培養其關注及參與社會事務,提升公民意識。
至於內地發佈的《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主要建基於內地發展與實際情況,例如內地城鄉二元結構和留守兒童等問題。未來,特區政府將透過開展涉及兒童權利的社區教育及宣傳工作,推動更新兒童政策,讓本澳的兒童能在健康、安全及良好的生活環境內成長。
最後,特區政府感謝馬耀鋒議員對有關事宜的關注。
社會工作局局長
韓衛
2023.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