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意見,本委員會對立法會2022 年8 月2 日第736/E560/VII/GPAL/2022 號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2年7月26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2年8月3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根據6 月12 日第4/95/M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第二條第一款g項規定,本委員會會透過調停、調解及仲裁的機制處理消費爭議投訴(例如各類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問題),藉着以多種非訴訟方式協助雙方解決屬民事性質的消費糾紛。此外, 於2022 年1 月1 日起生效的第9/2021 號法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本委員會監察職能,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本委員會推出的“消保易”綜合電子服務平台, 目的是方便市民透過手機等資訊設備在網上辦理投訴及諮詢,自2020年11月推出至2022年7月,共有3,862 宗經“消保易”投訴, 約佔所有投訴途徑的52%。當本委員會接獲消費者的投訴後,會整理及分析具體個案,以便採取合適的處理措施。
如屬消費合同爭議(例如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有質量問題而要求維修或更換,又或獲得服務的效果與合同規定不符),本委員會會透過調停方式處理雙方的消費爭議,致力促進雙方溝通並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倘雙方仍未能取得和解共識,本委員會將會邀請雙方把爭議提交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 透過調解或仲裁解決民事糾紛,釐清雙方的合同責任。2022 年1 月至7月,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開立調解個案3宗及仲裁個案2宗。倘投訴個案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本委員會亦會進行調查及對違法者作出處罰 依法追究違法者的行政違法責任。為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賦予的監察職責,特區政府已透過內部協調,從其他行政部門派駐4 名督察人員到本委員會。同時, 本委員會亦適當安派人員輔助相關監察工作,包括派員留意網上社交平台等資訊,以便儘快作出跟進處理。由2022 年1 月至7 月, 本委員會就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情況啟動調查67次。此外,會持續優化有關投訴與處罰信息的發佈。
另一方面,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與本委員會緊密合作, 持續監察及依法打擊不正當營商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例如,因應《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推出,已加強價格監察工作,迅速跟進市民舉報的個案。
今年年初至8月上旬,共巡查商號5,660間次,累計抽查商品逾39,000項。在普法宣傳方面,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 2021年7月公佈至2022年7 月, 本委員會分別在線上設立專題網頁, 方便市民及業界查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全文及主要內容介紹,並製作不同的圖文包、宣傳短片、常見問題集,以及包括收據、預繳式合同、遠程訂立合同或商業場所以外訂立合同等參考範本, 以供業界參考, 有關專題網頁瀏覽量為19,629 次。同時,亦與業界及不同社團進行54場的工作交流會及宣講會,並派員到全澳各區6,152間次,向市民及業界進行面對面的普法宣講。本委員會會持續向社會各界宣傳教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期望可以分別提升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及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共同創建健康的消費環境。
執行委員會主席
梁碧珊
2022.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