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林倫偉冀優化電動車泊車費及充電樁的使用

議員之聲|林倫偉冀優化電動車泊車費及充電樁的使用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日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於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回應本人關於電動車相關問題時表示:“目前全澳有四百○三個充電樁,但平均每日充電次數不足二百五十輛,最高亦只有三百。”從數字上顯示目前本澳電動車充電樁未被充分運用,未來當局已規劃二千個充電樁,為更好運用資源及避免浪費,當局應優化現行充電樁的使用規則。

  第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法規在今年7月28日起已經生效。根據有關行政長官批示,於公共停車場或公共泊車處為運輸工具進行充電開始進行收費。本人認同當局提出“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原則,希望公共資源得到合理運用的同時,也進一步利用經濟手段,引導車主養成良好且合理的充電習慣。

  然而,受疫情影響經濟進一步受挫,而物價整體上漲,居民生活壓力巨大。希望當局考慮推出推廣電動車充電措施,以減輕居民的生活負擔。近年政府積極推廣電動車,有稅費的減免及置換電動車的資助計劃,不少私人和營業車輛都轉用電動車。當有關收費標準出台後,不少電動車主及準車主都表示擔憂,本澳快速充電的價格對比內地及香港高出不少,對已選用電動車的居民產生不少負擔,亦影響本澳居民選用電動車的意欲,認為本澳將充電的費率訂得太高並不合理。

  理解當局希望推動大眾使用慢充,以減輕對電網的負擔,更好運用電力資源。然而本澳私人車位受制於法規及多重的行政手續,難以在私人車位安裝慢充。而公共充電樁近年雖然有增加,但分佈不均,且影響一般車輛的泊車資源。因此希望當局在各種配套及本澳電動車市場發展成熟前,推出有更多措施吸引市民轉用電動車,當市場發展到一定規模,就能更合理利用和分配泊車和充電資源。

  為此,林倫偉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要使用公共充電樁除了充電的費用外,更要支付泊車費,對使用慢充的車主是個不小的負擔。不少地方為鼓勵使用電動車會減免泊車費,以更好運用充電資源。請問當局能否推出推廣電動車充電措施,適當減免使用充電服務的電動車泊車費?

二、同時,為避免濫用泊車資源及增加車輛的流轉,不少地方規定完成充電後需要在合適的時間內離開充電車位,否則會收取附加費,以更好運用充電資源。請問當局會否參考以優化現行充電樁的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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