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球新聞報訊】澳門回歸祖國25週年之際,習近平主席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提出“三個要看”檢驗標準,其中一個是“要看在發揮兩制之利、推進兩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上,有沒有創造新的制度性成果”,對澳門提出“4點希望”,指出澳門要“完善民商事等法律制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在遵循憲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建議:
一是支持在國家層面制定合作區法。要實現澳琴之間民商事 法律制度體系高度協同、接軌國際,涉及突破大量中央事權和立法權,逐個突破耗時耗力,難度很大。建議可參考海南自由貿易港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支持加快橫琴合作區立法,進行系統性放權授權,支持集成式改革創新。
二是允許暫時在合作區調整有關法律的適用。目前,澳琴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已進入深水區,合作區立法週期長,短期內難以滿足第二階段發展需要。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合作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如調整適用檢驗檢疫相關法律,允許橫琴適用趨同澳門的檢驗檢疫標準。
三是粵澳雙方共同推動民商事法律的銜接、接軌國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如金融、會展、科技等新興產業)對商事法律提出新需求,橫琴正在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的制度體系,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也需要法律協調,如簡化公司設立程序,探索在澳門設立有限合伙(LP)、特殊目的公司(SPV)等新型企業形式的合法化。建議廣東省與澳門特區政府全面對接交流,著手系統梳理研究,就優化完善澳琴現行民商事法律體系提出意見建議,共同打造接軌國際的先進民商事法律制度體系,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為澳琴更好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