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澳門金融管理局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10月16日第1040/E796/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4年10月4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10月17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及2. 在遇有突發情況時,本司已有既定的機制和程序,讓乘客在安全和有序的情況下離開輕軌列車和輕軌車站,並向當局通報輕軌運營事件、事故及意外,亦會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作後續跟進。對於故障事件影響系統運作和服務,已要求列車系統供應商必須查明和釐清故障原因,並提出改善措施建議,以防再次出現同樣問題。在信息發佈方面,會進行檢視及優化,讓公眾掌握復運的服務安排。本公司亦有既定機制,視乎情況酌情處理有關票務之事宜。
對問題3. 澳門金融管理局表示:為滿足居民及旅客的出行支付需求,會推動金融機構配合輕軌項目相關權限部門的政策,為輕軌公司提供更便捷及多元的電子支付收款服務,以提升有關的出行支付便利。
輕軌公司將會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及安排,持續檢視具可行性的優化方案,逐步完善乘坐澳門輕軌的電子支付方式,為乘客提供更便捷的乘車體驗。
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委員會主席
何蔣祺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