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早前公佈調升七個停車場的泊車費,措施公佈後,社會隨即出現反對聲音,批評有部分停車場周邊並沒有其他公共停車場補足,以加價提高流轉率不合理。議員李良汪指出,透過鼓勵與引導措施,調低泊車率更低的鄰近停車場泊費,同樣可以達到分流車輛到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提升流動性的效果。質詢當局會否重新評估調升停車場泊車費的措施,精準劃分不同收費時段,令措施更合理與人性化,減少居民的開支負擔。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回覆稱,該局已於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就調整七個公共停車場的泊車費率,目前公共停車場已劃分日、夜間時段的收費安排,暫未有考慮推出其他收費時段的安排。
就李良汪質詢會否考慮調低泊車率更低的鄰近停車場泊費、對電單車泊車率極低的公共停車場會否研究推出優惠泊費政策,以及輕型車輛泊車率高但電單車泊車率低的公共停車場,會否考慮把部分電單車泊位調整為輕型車輛泊位,避免公共泊車資源長期浪費。
林衍新回覆稱,特區政府一直想方設法向駕駛人士推廣“守法泊車”,並嘗試扭轉“車泊門前”的錯誤出行觀念。該局暫未有考慮推出優惠鼓勵市民使用使用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特區政府會不斷審視各公共停車場整體泊車狀況,適時增加和刪減不同類型的車位以配合社會發展。
另外,就李良汪要求當局交待公共道路泊車位的公共泊車服務事宜公開競投及要求承批實體提供比現時更多的電子支付方式等工作進度,林衍新回覆稱,該局已開展相關準備工作,並爭取於明年第二季內完成“公共道路泊車位(即咪錶)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之判給程序。具體細節包括對未來電子方式繳付的要求,將透過招標文件適時公佈。